[彩礼相关] 拒绝退还彩礼有可能会坐牢

分类:婚姻法规  发布时间:2021-07-07  热度: 1260
       【事件经过】

       2013年11月,赵某与张某经人介绍相识,并于2014年5月订下婚约。在女方父母的索要下,赵某给付张某彩礼现金14880元、价值7100元的“三金”、手机及照相机各一部。2014年9月,赵某再次向张某给付彩礼10000元。经过一段时间交往,当赵某向张某提出结婚时,张某开始以各种借口推脱,最后明确表示双方性格不合,不适合结婚。

       事后,赵某一家托人打听得知,张某父亲已将其女说给了另一户人家,赵某遂托媒人向张某父亲索要自己给出的彩礼和财物,却遭张父拒绝。赵某无奈向耀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请求判令被告返还彩礼及财物。

       办案人员找到张某时,她称:“我一个农村女娃,都快结婚了,惹上官司让我以后咋活呢?退还彩礼钱是不可能的,要钱没有,要命一条!”

       在上述案件中可以看见女方不愿意返还彩礼,并且非常不配合。那么在法律上对于彩礼的退还是如何规定的呢?

       彩礼要回的条件是什么

       我国法条明确规定: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,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,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:

       (一)双方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;

       (二)双方办理结婚手续但给付人生活困难的。

       (三)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。

       适用前款第(二)、(三)项的规定,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。

       不退还彩礼的后果是什么,有可能坐牢吗?

       上述事件中,张某在收受赵某给付的彩礼后,并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,女方理应根据法律的规定返还彩礼。经过办案人员的悉心讲解,最终张某和其家人同意调解,当庭一次性返还给赵某2万元彩礼钱。

       如果在案例中,男方起诉归还彩礼,法院判决下来后,女方依旧不执行,如果遇到这种情形男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。但在强制执行下,女方仍然不归还,那么女方可能涉及拒不执行罪,按照《刑法》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, 【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罪】对人民法院的判决、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罚金;情节特别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
       因此如果不归还彩礼,严重的可能会被判刑,是有可能坐牢的。
来源:华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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