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《婚姻法》的施行,让恐婚的女性们更慎重了
分类:婚姻法规 发布时间:2021-07-07 热度: 1533
从新《婚姻法》出台时,就备受关注,很多权益都是倾向男方,一旦双方婚姻持续不下去的时候,女方真可能净身出户。现在的女性朋友们处在新时代,拥有新思想,大部分有独立的工作能力,各方面并不比男生差,自己一个可以过好的时候,大多不会选择捆绑着两个家庭来生活。只因未知的事情太多,在婚姻家庭生活中,一般女方付出的更多,“芳华易逝,容颜易老”。一旦双方感情破裂,按着新《婚姻法》规定,无论过错方是谁,女方终是人财两空,净身出户的那个。
曾经的《婚姻法》规定,两个人协议离婚的,财产都是平分的。婚姻过错方,要承担更多的责任,需要付出更多。法律不会针对谁也不会偏袒谁。但是新《婚姻法》则大不同了。
现行《婚姻法》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,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,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。离婚时,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,依约定。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。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,必要时亦可不均等,有争议的,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。
举个例子,有关房子增值部分的分割。《新婚姻法解释三》 第五条规定:确定了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购买的房屋产生的增值部分,属于一方个人财产。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不予分割。也就是说,房子被确定是夫妻一方个人出资购买的,不论是婚前购买还是婚后购买,房子的增值部分都是属于出资这方的个人财产,离婚时,未出资方不得分割其房子增值部分的财产。
婚内房屋赠与,离婚后财产分割要看房子有没有过户。没有过户的房屋赠与关系是不成立的,房子赠与方想什么时候要回就可什么时候要回。女性朋友要切记,就算那个男人说的天花烂坠,没有把房子过户给你什么都是白搭的。"宁相信世上有鬼,也别相信男人的嘴”
关于婚后房产分割,也有两种形式,主要依据的凭证是购房时出资人是谁,产权登记在谁的名下。分割很清楚,房子不是你出钱买的,离婚后房子跟你一分钱关系都没有,只能乖乖的净身出户,碰着男方比较好的,选择净身出户的也就不存在这种问题,不过这种男的很少见。
● 如果是一方父母出资,即便是婚后购买,如果产权登记在出资父母子女名下的,离婚时亦属于一方个人财产,离婚时不予分割。《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》 第七条规定: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,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(只写了一人名),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,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。
●如果是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,不论产权登记在谁的名下,分割房产时都要按着出资份额分割。《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》 第七条规定: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,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,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,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。
●如果是婚前一方买房,婚后共同还贷的,在离婚财产分割时,房子的归属权还是属于产权登记方,但是要向另一方给与相应的共同还款补偿。《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》 第十条规定: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,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,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,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,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。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,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,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。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,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,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。
新《婚姻法》维护投入人的权益多,让女方很没有安全感。
等着男方拿钱买房买车有可能到头来自己什么都得不到,自己还要投入到家庭生活中,远离工作,弱化生存技能,很不值当的。不如自己奋斗,仔细挑选一个合得来人品好的过一生,这样的生活才安逸。